考试通知

时间:2023-01-12 19:25:42
精选考试通知五篇

精选考试通知五篇

在生活中,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考试通知 篇1

20xx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4日、15日和21日、22日进行。本期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zikao.bjeea.cn (北京自考首页),考生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报考, 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专业计划查询”栏目。现将报考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注册与报考

㈠注册、报考流程

1.注册要求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新生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xx]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2.填写注册信息

考生须进入北京自考首页(zikao.bjeea.cn )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设置登录密码。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要求在专业照相机构拍摄,蓝底,像素不小于400×576,JPG格式,5M以下)。

3.报考课程

网上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可进入“个人中心”,添加专业、报考课程。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添加及报考由委托开考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详见附件1)负责,请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进行。新生须在注册时间内(9月1日9时至5日17时)完成课程报考。

4.现场确认

报考课程完成后,考生须查看或打印“现场确认凭单”,并在9月7日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确认的考区,确认个人身份信息、按要求采集指纹信息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现场确认成功后,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

5.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成功后、报考结束前,按照“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提示,进入“个人中心”,输入现场确认验证码,并在网上缴费完成报考。报考结束前可增报其他课程。

6.相关说明

本期只注册不报考的.考生,注册无效。注册、报考但未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注册无效,报考信息将被取消。注册、报考、现场确认成功但未缴费的考生,注册无效(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报考信息将被取消。

㈡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安排

1.注册时间:9月1日9时至5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时间和地点: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现场确认考区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3.缴费时间:现场确认身份信息成功后,凭“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现场确认验证码完成验证,即可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9月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考、缴费相关事项

1.报考、缴费时间:9月1日9时至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考生须登录北京自考首页(zikao.bjeea.cn ),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本期自学考试的报考与缴费。

3.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考区(各专业开考区见附件2),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笔试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已缴费课程不能退报,已缴费的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不能改报或退报。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区和增加专业,不需额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可以在“个人中心”中“我的课程”栏目中查看报考信息。

4.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应核实银行成功扣款。报考收费标准:笔试课程30元/科次;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见附件3.

三、参加考试相关事项

1.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须在新生现场确认期间,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有关证明,到现场确认考区(注册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查询报考密码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确认考区(注册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2.考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笔试课程打印时间为9月20日至考试结束;(2)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 )“自学考试”栏目中相关通知,并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方式为网上打印,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进入“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1710”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

3.参加笔试课程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

四、成绩发布

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12月9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个人中心”查询。

五、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咨询、举报电话及邮箱

咨询电话:1606688(语音)、8283-7415/7416(人工)

举报电话:82837200(考试期间)

举报邮箱:zkbm@bjeea.cn

附件:

1.20xx年10月自学考试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安排一览表

2.20xx年10月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区分布表

3.20xx年10月自学考试开考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及收费标准

考试通知 篇2

一、考试对象

拟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含教研、实验、电教),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小学教师中级(一级)职称可不参加考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免于考试。

二、考试组织工作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承担本次考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具体考务工作。

三、报名工作

1.报名形式。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职称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xx年11月11日8:00~17日17:3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

3.准考证打印。20xx年12月5日8:00~11日9:00,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工作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按照闽教人〔20xx〕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专业类别。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设32个专业类别(见附件),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别命题,由教师按现任教学段(初中、高中)选择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拟申报职称学科选择1个专业类别报考。

3.考试时间。20xx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

4.考场安排。考场设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市、县(区)报考人员应在市、县(区)所属设区市考场进行考试,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人员到福州市进行考试。

5.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并将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书面通知有关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报考人员可于20xx年2月23日起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考试合格通知书有效期三年(20xx、20xx、20xx三年评审可使用)。

五、其他事项

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其门户网站发布考试公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考务费收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xx〕89号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报考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考试通知 篇3

上海社工考试科目已公布,内容如下: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客观题科目考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按相关要求及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试通知 篇4

根据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工作安排,现将20xx年3月面向社会普通话开放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3月6日工作时间内,本月考试共受理546人,名额报满为止(为保证报名公平性,名额只在工作时间内随机分批释放,请急需报名的考生于3月6日工作时间内不断刷新报名网页,随时关注),报满后系统自动关闭。

2.测试时间:20xx年3月15日。

3.本次测试证书领取时间:20xx年3月30日-20xx年6月30日的工作时间内。

4.面向社会开放测试每人收取测试费¥50元,无报名费及其他费用。

二、培训安排

本月考前培训开设有2个培训班,考生自愿报名参加,安排如下:

1.考生应试指南培训班:时间半天,满20人即可开班,暂定为3月10日下午14:30,每人收取培训费¥50元。

2.普通话口语提高培训班:时间两天,满20人即可开班,暂定为3月11日和12日两天,上课时间暂定为每天8:30开始,每人收取培训费¥200元(依据见《云价收费函[20xx]9号》)。

3.需要参加培训的考生请于20xx年3月9日下午14:40-16:40至云南省教育厅裙楼AD-101室现场报名,并缴纳培训费。

三、考生须知

1.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每月举办的面向社会开放测试只接受社会人员报名,不接受在校学生报名。

2.云南省普通培训测试中心开放测试采用网络公开报名的方式,网址为:http://yn.cltt.org/Web/SignUpOnLine/OnlineSign.aspx。请广大参加开放测试的考生切记不要委托社会上的培训中介机构或个人报名。

3.考生在报名时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网上缴费前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缴费成功后不予修改,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责任自负。网上缴费完成后,测试费会直接进入国库账号,无法退款。

4.网上缴费成功后,请考生自行打印系统生成的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后不得参加考试)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到云南省教育厅裙楼AD-101室参加测试。

5.考生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到云南省教育厅主楼309室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过期不予保留证书。如果考生请其他人员代领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以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方可代领。

6.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来电咨询,电话:0871-65148644,65158936,65165149。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xx年8月25日

考试通知 篇5

各市县自考办、助学单位自考办:

一、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各市县、助学单位的报名点须悬挂“20xx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点”的横幅,在报名处要张贴《报考简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报考流程图”及相关的文件、规定。

二、报名前我局不再召开全省报名工作会议。请各市县、助学单位的报名点派人到我局自考办领取《报名卡》、《报考简章》等有关资料。并尽快通过我局办公系统下载报名软件,认真学习,熟悉报名工作业务。在报名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局自考办唐振珠同志联系,联系电话:65850266。

三、考生报名信息要求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涂并签名确认,要提醒每位考生认真核对所填涂信息的准确性,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正式报名时,每位考生都要签订《遵纪考试保证书》。

四、报名点的工作人员,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耐心为考生解答疑难问题。要特别提醒报考法律专业本科的考生,认真查阅国家最新颁布的计划。

五、做好教材的发行工作,关心考生的学习过程,支持教材发行部和华夏大地教育网做好教材发行和社会助学等工作。

六、各报名点请于3月14日前将报名信息库、统计表、新生相片库送我局自考办唐振珠处。由于上半年报名时间较晚,因而不再接受补报,望予以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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