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领取通知

时间:2022-09-30 12:28:07
毕业证领取通知

毕业证领取通知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毕业证领取通知 ,欢迎阅读与收藏。

毕业证领取通知 1

各位考生:

20xx年下半年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证书须由考生本人领取。领取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2、根据陕考办[20xx]1号文件的精神,毕业生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一律不予补办,只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故毕业证书须本人领取。

3、发证地点:文景北路3号(市考中心北院)城北客运站下车即到。

4、发证时间:表中未列出的专业定于4月28日、29日发放。

物流管理专业毕业证发放日期另行通知。

1、20xx年4月自考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凭准考证登陆安徽省自考网查询中心”查询成绩。

2、课程合格证的发放时间定于5月11日—12日。考生凭准考证到蚌埠市自考办(淮河路498号)领取合格证。三县自考考生请与当地自考办联系领证事项。

3、全部课程考完的考生可以参加上半年的毕业申请。有关自考20xx年(上)自考毕业具体事宜会在5月15日—20日在本网站发布通知,请有关考生注意查询。

毕业证领取通知 2

接省自考办通知,20xx下半年自考毕业审核工作已经完成,近期将下发至我市,广东深圳下半年自考毕业证领取通知。我市共有3804名考生获得了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现将本次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1、20xx年12月办理了毕业手续的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查询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记下毕业生档案号,并在领证时出示该档案号)。《公安管理》(专、本科)专业毕业证书,因需送到北京的有关主考院校办理有关手续,目前尚未办妥,暂时不能领取,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2、领证时间:4月23~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其中23日发专科证书,24日发本科证书,25~26日发本、专科证书。

领证地点:深圳柏泰培训中心教学楼,自考资讯《广东深圳**下半年自考毕业证领取通知》。

地址:福田区八卦二路613栋东座一楼大厅(深圳劳动就业大厦东侧)。联系电话:82446464.乘车路线:N17路、24路、207路、218路、222路,下车站点:劳动就业大厦或上林苑。

3、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生档案号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来不及办理公证的,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的复印件要与委托书在同一张A4纸上)。

4、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5、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毕业证书的考生,持以上(见第3条)证件,于5月10日后到市自考办领取。因招考办工作繁忙,考生领证请先预约时间。

深圳自考办地址:罗湖区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内4号楼二楼服务窗口;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电话:82294164)。

6、凡在深圳书城培训中心、深圳柏泰培训中心、岭东培训中心、赣冠培训中心、华南英文书院(农村专业)接受培训的学员,毕业证书由这五家助学单位集中发放,请考生直接与以上助学单位联系。

毕业证领取通知 3

现就毕业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1、凡申请上半年毕业生资格的考生,于8月5日至8月15日,带好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申办毕业资格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公安专业到江西省公安专科学校领取、护理本科到南昌大学医学院领取,护理专科到县(市、区)卫生局领取)。

2、考生领取毕业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毕业证书内的信息,如证书内容有错误,请8月20日前送回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更正,逾期不予受理。

从开始每年4月的报考日期固定在1月5日-15日,因首次更改报考时间作为过渡给考生安排了补报,从10月考试开始每次考试报考时间不延长不补报。本次考试依然不安排补报,请考生按照报考简章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报考。10月注册报考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5日。

需要提醒本期注册新生,务必参加3月5日的照相,否则本期注册报考信息无效,缴费账户将收到退还的报考费用。

一、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需在南岸区参加7月自考社会考生(必须是已持有重庆市自考准考证,并且不能是在学校报名的一类助学考生),可以通过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与中天信息技术学校搭建的网报平台进行网上报考。网上报考时间为5月15日9:00——5月28日15:00截止。详细操作请见网报系统介绍。

网报考生特别注意:本系统与原市自考管理WEB系统无任何联系,通过本系统报考生,报名数据由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按规定时间上报市自考办,考生只能在考前一周左右才能通过市自考管理WEB系统查询考试座位安排。

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只能到现场报名并同是申请补办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时间安排

根据我中心工作安排,7月自考南岸区社会考生现场报名报考时间定于4月24日至4月27日共4天。南岸区仅此一次现场报名时间,其它区县现场报名时间请另行查询。(另请广大老考生尽快熟悉并运用网上报名系统,我中心将逐步取消现场报名程序)

我中心现场报名期间受理新、老考生报名报考,同时办理准考证补办、考籍转出、课程免试办理、考籍更正等事务。

报名时间:上午9:00—11:15,下午2:00—5:00。

请考生认真查看7月自考课程安排(点此查看,选出你所需报考的专业代码、课程代码并记下)。(请勿同堂报考多门课程)

报名准备:老考生到考办报名时请带准考证;新考生必须本人持身份证报名报考。

新老考生均请先准备一张纸按下列格式写好各项目内容,以便快速完成报名手续。

你的电话:********

报考专业: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如果同时报不同专业课程,请写其中一个即可)

报考课程:代码1 课程名称1

代码2 课程名称2 (最多可同时报4门课程,且时间不能冲突。)

(老考生可只写课程代码、名称)

其它问题解答:

问:可否请人代报名?

答:老考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但须提供准考证号码及准确的报考课程代码,由代报人按上述格式写 ……此处隐藏4322个字……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或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请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1)市自考办只是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2)考生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须推迟到下一期办理。

(3)省考办对考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审核结果在登记4个月后发短信通知考生。

(4)考生申请毕业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存,然后到省考办办理有关手续。

来源:东莞市教育局中心

1、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应考通知单、身份证进入规定的试室,对号入座。

2、考生进入试室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黑色字迹的圆珠笔、钢笔或签字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擦等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试室。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计算机、电子记事本、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电子摄录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试室。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考生在试室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考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考场和试室。

考生中的军人、警察和其他纪律部队人员不准携带武器和穿着制服进入考场。

3、考生入座后,应将本人准考证、应考通知单、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

4、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谈论。

5、考生领到试卷或答题卡后,要先核对试卷上标明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是否与自己所报考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相符,检查有无缺页、缺题和字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凡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考生答卷前必须先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本人的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名称、试室号、座位号和课程名称等信息,如需贴条形码的,须按要求贴好条形码。此外,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凡错写、漏写准考证号、姓名、座位号和课程名称的,试卷一律作废。

6、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

7、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的要求作答。计算机辅助评卷课程选择题部分,考生必须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考生必须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如解答中需要画表、作图或作辅助线,为确保答题卡扫描清晰,可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人工评卷类课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作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作图题)。试卷或答题卡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不得将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或密封装订线内;不准在试卷或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违反规定作答的试卷或答题卡一律无效。

8、试室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期间,考生不准随便说话,不准随意离位走动,不准吸烟;不准夹带、旁窥、抄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换卷传抄;不准冒名顶替。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9、考试期间,考生除因突发疾病经主考同意或交卷两种情况可离开试室外,不得以其他理由离开试室。强行离开试室者,按交卷离场处理。

10、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并把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然后有秩序地离开试室。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均不得带走。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不得扰乱考场及试室的秩序。监考人员有权对试室内发生的违纪、违规或扰乱考场秩序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严重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员人身安全的考生,交公安机关处理,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12、考试期间,除监察员、本考场主考、本试室监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试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毕业证领取通知 7

校本部应届毕业生:

我校本学期本、专科毕业证书(除法学本科之外)已验印完毕,校本部定于11月27日(周日)下午XX:30至17:30毕业典礼后在学校A座大堂及部分场地(详细地点届时在现场公布)进行发放,请按时到校领取。

部分学生证书未制作完毕或未填写毕业登记表,不在本次发放之列,名单请见附件。法学本科证书尚在合作院校验印,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缺少电子相片的学生请尽快补拍(补拍说明见教务信息系统网上说明),将图片社返回的电子相片发至邮箱,学校收到补拍相片将于下学期办证。

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现场领取毕业证书,凭领书卡结算教材费。委托他人领取的必须在发证的两个工作日前办理申请手续(请到教务信息系统学生下载区下载《证书领取委托书》),请代领者带上身份证原件领取。没有提前申请备案者,不予代领。

2、当天无法到校领取毕业证书的学生,请在本学期XX周前逢周二、周五白天上班时间(8:30-11:30,14:30-XX:40)内到校A1008室领取,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3、因国家开放大学上传学信网的毕业数据量大,处理需要一段时间,一般情况下,需在学期末才能将学历电子相片上传完毕以及进行学历验证,请耐心等候。

4、毕业生档案将用于证书验证及人事审查,私自开启,将不获承认,请勿随意开启。毕业生领取档案后应及时交给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管理部门进行保管,如有丢失、损坏学校无法补发。档案一旦开启,将由开启单位进行保密和管理,学校将不会再进行密封。

毕业证领取通知 8

各位学生及家长:

20xx届毕业生毕业证已办理完毕,现将领取毕业证的相关要求和《20xx届毕业生毕业证领取花名册》公布,请相关同学按时按要求来校领取。

(一)领取毕业证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则上不允许代领。

(二)如学生本人不能到校领取毕业证,可委托学生本人家长或其他直系亲属带领。代领人需携带以下证件:

1、能证明代领人和学生本人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本;

2、代领人身份证;

3、学生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三)毕业证原件只有一个,遗失后不能补发,请各位同学、代领人妥善保管。

(四)《学生学籍档案》已密封,不可私自拆阅。《学生学籍档案》领取后要及时提交学生本人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市场。私拆私阅《学生学籍档案》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学生自己承担。

(五)未缴清学费的学生必须清费后方可领取毕业证。

(六)毕业证领取时间为:

每周二、四、五三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其他时间不再发放毕业证书。

  宝鸡铁路技师学院

  20xx年X月X日

《毕业证领取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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