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责任书

时间:2022-11-24 12:26:04
产品质量责任书

产品质量责任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责任书,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强化及责任,明确目标方向。大家知道责任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产品质量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品质量责任书1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指标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认真配合国家和省有关质检机构完成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检测抽检工作,突出重点产品、关键季节农产品监测。

(三)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监管,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全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五)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使农药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整治。

(六)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二、检查考核

区农业局年底将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如果表现突出,将予以表彰,如果工作不力,将通报批评。

三、责任追究

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宁江区农业局宁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签字)(签字)

二○xx年x月

产品质量责任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规,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好安全目标责任制,确保我区二O一一年农产品安全目标任务的实现,特签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全力打造“政府负总则、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模式。经过努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监测体系,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完善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区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基本实现无害化生产,实现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特色农产品和优势农产品基地的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

二、工作责任

1、对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2、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加强重大节假日安全管理,制定完善重大特大事故处置预案。

3、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定期开展市场检查和检测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有关生产、经营档案,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全年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4次,每次检查有记录,有安排,有总结。

4、随时掌握全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控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实时监管,依法把好生产基地、生产环节、市场销售等关口。

5、加强对农民生产技术的培训,加强示范园、基地、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销售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加强基地、批发和集贸市场的农药残留检测监管工作。

6、制定完善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健全各种检测档案,积极发展无公害生产和产品产地认证,不断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

7、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8、加强本单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每年举办较大的宣传活动不得少于3次。

9、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做好事后工作,并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考核奖惩办法

1、区农业局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实行百分制,累计得分即为考评得分;对综合得分80分以上,给予通报表彰;60-80分的不奖不罚;60分以下通报批评。

2、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能评为优秀,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产品质量责任书3

为切实监管好酒类流通市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用酒品安全,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方(酒类办)、乙方(辖区各酒类批发户)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酒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对应台帐实际流水,每月25日前将进、销货台账报甲方。

三、乙方增加代理酒类品种,必须向甲方提交《准入酒品申报》,同时附带向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酒类商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酒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酒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酒类商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酒类商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酒类商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酒类商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酒类商品:

(一)没有酒类商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酒类商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酒类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酒类商品;

(三)没有酒类商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酒类商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酒类商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酒类商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酒类商品;

(七)伪造 ……此处隐藏16858个字……标语(条幅、广告牌)、宣传新闻(报纸、媒体)。

二、主要内容

(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由场长任组长,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统一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统一部署有关工作,落实监管责任。

(二)按《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分解任务,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各村队要加强督促种养殖生产基地制定农产品生产相关标准、规程,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做到生产标准化、投入品使用规范化、生产环节制度化,所有农产品有标准可依、有记录可查。

(四)对照“三品一标”认证计划,完成认证任务,并加强获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包括完善认证管理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加大对获证产品的抽检力度,全年针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不得少于2次。并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大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主抓农产品的包装、储存、初加工、入市过程开展长期有效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和滥用违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储存相关要求的行为,全年开展加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不得少于3次。

(六)在辖区农资生产、销售生产的关键时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整治行动,全年不得少于3次,农业投入品抽检不得少于3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重点对象主要是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场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农资集散地。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严把市场准入关。

(七)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场农业综合办要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包括:举办各类农资监管法律法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培训班、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培训班等。全年举办此类培训班不得少于2期,培训人数不得少于20人。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人人关心的舆论氛围,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刷宣传单、宣传手册、树立宣传牌的方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八)要建立专门的农产品安全监管档案,以备上级检查验收时有据可查。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村队要对创建工作给予资金支持。

种羊场党委:XX(签字、盖公章)

村队代表:XX(签字、盖公章)

XX年XX月

产品质量责任书1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特与你单位签定本年度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三、建立企业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落实企业内部检测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市销售。要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货销售台账。

四、凡进入本市场的农产品,必须具备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生产基地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五、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结果公示制度。要在每个交易日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使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质量情况。特别是对果蔬区重点区域,要坚持进入果蔬批批抽检、样样抽检,如发生农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处置,并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该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禁止该市场销售。

七、实行农产品包装管理制度。包装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其包装、标签等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包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市销售。

八、本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内容管理操作,如有违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有相关部门严厉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丹凤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人:

  丹凤县超市负责人:

  二0xx年xx日xx月

产品质量责任书15

为了从源头抓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重点抓好我县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把好市场准入关,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制。生产加工企业业主是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2、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生产基本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的企业不得生产。

3、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不得无标准加工生产产品和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的产品;不得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陈化的、回收的或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所生产的产品,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符合标签标识标注的相关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销售;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同时必须建立和完善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原辅材料购买和使用记录,确保在质量安全出现事故时马上可以准确分析出原因,从而尽快找到解决和补救的方法。

4、实施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加工生产,不得无证生产;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5、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

向县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举报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具体落实生产加工企业的关停并转。开展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宣传,加强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企业自律。

6、生产加工企业的法人或负责人与各乡镇的分管领导签定本责任书。

7、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生产加工企业一份,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政府一份。自本责任书签定后,二方均有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乡镇、街道政府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质量责任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