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心得体会

时间:2022-11-06 23:10:49
教师培训心得体会集合15篇

教师培训心得体会集合15篇

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师培训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培训心得体会1

20xx年5月30日-31日,我作为xx县初中数学一线教师非常有幸的参加了xx市初中数学骨干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及优秀课展示观摩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xxx县教研室及xxx初中的大力支持,切实提升了全市初中数学教师教学技能和教学质量,来自全市各县区60多位数学骨干教师参与了培训。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环节,一是分组磨课,首先对20名教师分成A、B两个组对20节微课进行打磨,张运林老师负责A组,王能举主任负责B组,我也就位于王主任所负责的B组,30日8;00-12:00在多媒体教室无学生的情况下进行第一次打磨,要求不得超过七分钟,情境诱导、自学(探究,练习)指导、展示归纳、变式练习及小结等环节齐全,在第一轮的磨课环节中,大都出现超时现象,磨课后王主任对我们组的课进行了评价,我的课例中指出了我在自学探究练习指导这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并且我通过自查发现,在板书和准确表达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会后对本节课进行了修改,下午13:00-18:00在录播室进行第二轮磨课,课后本组的老师对我的课进行了指导,在练习题的出示上难度应该逐步递进,并且题型应该更全面。会后我又对该节课的练习题进行修改,并且逐字逐句打磨课堂上表述的语言。二是优秀课展示,31日8:00开始,参加磨课的20名教师依据课例顺序依次进行课堂展示并全程录像,后将20节优秀课例上传到网上供老师借鉴学习。三是培训讲座,邀请到陕西省中学数学创新联盟培训部部长、xx市五大名校创新教育特邀指导专家张磊为参会教师做了题为《教学创新应用与初中数学实验课怎么上》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我非常有幸参与了课例打磨及课例展示环节,在整个磨课环节中,在xx县同行前辈的帮助与指导下,我对四环五课型的教学环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我展示的课例《5.2.2平行线的判定方法一》环节中的情境引入、探究指导的问题设立,学生展示环节提问的有效性,小结环节的果断不拖泥带水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现将我所理解的关于“四环五课型”模式中的二类概念课的实施过程总结如下:

(1)情境诱导中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2)探究指导中实现学生自主探究。用好行为动词,让学生有事可做;规范学生行为,让学生自主学习;让学生发生明显的变化,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

(3)展示归纳中充分展示学生的个性。有序进行展示,给学生展示的机会;尊重学生,还学生自主,把说话的权利还给学生,把点评的权利还给学生,把提问的权利还给学生,归纳梳理知识点,使知识升华,老师针对学生易出错的地方进行重点强调。

(4)变式练习中感知运用新知。变式练习是深化理解概念的重要环节,既要体现“练习”更要体现“变式”,并且变式练习的设计要遵循的原则是“直接运用定理——逐步增加或变换条件简单运用定理——创设情境综合运用定理”。

(5)小结环节,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并对知识进行升华,对数学学习思维方式进行渗透。

培训已顺利结束,看一看自己记录的听课笔记,翻一翻自己随手记下的批注,内心感到十分的高兴和充实。我深深地知道外在的知识要内化为自己的教学能力,就必须用理性的思维,挑战的眼光去审视、吸收、创新。本次培训老师们的“点化”和“引领”,就像教师成长道路上的那盏明灯,使本人豁然开朗。作为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用理论指导教学实践,研究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把科研和教学结合起来,做一个专家型、学者型的教师,使自己具有所教学知识方面的前瞻性。这样,才能培养出新时期“发现型、发明型、创造型、创新型”的学生。

教师培训心得体会2

20xx年8月3日,万荣县教育科技局组织的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再一次开启,短短的七天培训时间,很紧张也很充实。这次培训的主讲教授是丛玉燕教授和张涛教授,两位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我对人格的几大流派、个体咨询中咨询关系建立时应有的态度、咨询采用的技术、咨询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心理测量中量表的选择及诊断过程等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受益匪浅,感受颇多。现将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一、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势在必行,心理健康教师任重道远。

近年来,由中小学的心理健康问题引发的自伤事件频频发生,因此,学校心理工作备受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2019年12月万荣县教科局响应上级政策,组建了一批教师并对其进行3年的培训学习。2020年的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使中小学自伤事件的数据再一次加大,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作为一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责任重大,学好此方面的知识势在必行。

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必须不断学习专业知识。

虽然在大学阶段我们已经学习过心理学相关的知识,但是与胜任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者相比还差之甚远。记得在学校成立心理咨询室之初,我曾考虑给孩子们做一次心理普查,可当面对各种各样的心理测试量表时,我无从选择。本次通过张涛老师对《心理测量学》的讲解,我明白了:小学阶段的孩子正处于不断地发展变化中,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孩子,看待孩子目前所出现的行为问题,而且可以选择scl—90这一量表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普查,对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从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孩子能健康快乐地度过每一天。

教师培训心得体会3

这次的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既有专家的讲座,有视频可以观看,又有学员要完成的作业,还有在线研讨等学习方式。国培教育,给我既有观念又是一个很强的冲击,使我在理论上也得到了提高;在教学技艺得到了增长。我会将所学知识进行整理,再慢慢消化,进而将我所学到知识转化成为对我有用的教学手段;进而也将这些“高营养”的知识“大餐”内化为我学习的动力,教学的资本。

两个多月的网络培训即将结束,通过此次的培训,真是受益匪浅,下面我谈一下此次培训中的感受。

首先,更新了教育理念、提高了思想认识。

在此次网上学习中,我有幸认识了许多国内知名教育专家,从他们的讲课和讨论中,使我学到了许多新的教育知识和理念,不仅增强了我对教育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更激励我奋发向前。对于我的教育理念和思想认识来说,这次培训无疑是一场“及时雨”,不仅使我理清新课改中的各条脉络,同时对突破教育中一些难点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思路与方法,真是茅塞顿开,豁然开朗。

其次,理清了教学思路,完善了知识体系。

过这次学习,让我深入理解新教材的脉络,明白了新教材的“新”主要指知识的更新与教学艺术的更新,也是知识体系的更新教育 ……此处隐藏14933个字……都要注重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人格塑造,并加强自己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和提高,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有目的地总结教育经验,反思教学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担负起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农村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毕生精力。

至此之后,我将努力地追寻前辈们的步伐,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情,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好以后的路,尽快地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相信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用自己的真诚和爱心去对待每一个学生,在教育事业中做出成绩。

教师培训心得体会14

今天给我们上课的是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曲正伟教授,上课的题目是《学校事故的归责与安全管理》。

学校安全成为目前社会关注的问题,有多方面的因素,如教育观念的变化、家庭关注度过高、安全问题的频发等。

全国中小学生2亿多,办学点10万个,每年因各种事故非正式死亡1万多人,相当于平均每天死1个班的学生,在实际的调查中,中小学大概平均每校每年发生1起学生伤害事故,调查表明小学高年级、初中的事故发生率最高。

在学生受害事故发生后,或因伤害后果严重,或因关切心理,或因情绪激动,多数家长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纠纷,主要体现在:

第一,80%以上的案件在起诉前或诉讼期间曾到学校纠缠,甚至到有关部门长期闹访,扰乱教育部门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在诉讼请求中,多数家长提出了高额的诉讼请求。某学校损害赔偿案件中,家长就提出高达30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

第三,多数家长不能正确厘清责任。在所有的起诉案件中,均要求学校承担100%的责任,即使是在正常的体育竞赛中受到伤害的,也未见任何家长同意承担部分损失。 学校安全问题实际上是学校办学活动中必然要面对的风险,要树立风险意识,然而众多学校因噎废食,采取了一些消极预防手段。主要存在以下现象:第一,多数中小学取消实验课。第二,体育课变成看电视体育比赛课,尽可能减少学生的体育活动。第三,对于学生扰乱课堂秩序、不按时上课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不敢教育或批评,避免学生思想接受不了自杀。第四,取消春游、秋游,尽量不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或外出活动,以求降低风险。第五,尽量缩短学生在校逗留时间,要求学生准时到校、按时离校。第六,课间不让学生到操场或走廊玩和跑,要求学生除了上厕所就是乖乖坐在教室里。第七,一些学校甚至在组织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时事先和家长签订“生死状”,欲图最大化地免除学校的赔偿责任等。

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成为困扰学校、教师教育实施的重要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责任不清楚、处理程序不规范赔偿经费缺乏必要的保障等。

那么,究竟什么是学校事故呢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

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具体分析。

从时间上看,包括:

(1)学生合理的到校时间与合理的离校时间的中间时间;

(2)教师要求学生提前到达学校或延迟离开学校的时间;

(3)教师要求学生补课的时间;

(4)课间休息时间;

(5)体育课、实验课、劳动课等课上时间;

(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会、比赛、演出、参观、旅游、军训等活动的路上或活动期间的时间等。

从空间上看,包括:

学校的教室、走廊、操场、图书馆、游泳池、食堂、宿舍等所有由学校管理的场所,以及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用具、用品、设备、设施等。

从侵犯的客体上看,专指生命健康权,而非其他合法权利。

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两个错误认识

1、学生只要在学校里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是脱不了责任的。

2、家长把学生送到了学校,学校就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

判定学校事故中学校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三个。

一是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二是教育部20xx年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作出了具体规范。该《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分为:总则、事故与责任、事故处理程序、事故损害的赔偿、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以及附则等6章40条。《办法》中的两个重要提法:

1、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第7条第2款)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第5条)

2、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第8条)

三是20xx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四审通过《侵权责任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侵权责任法》共分为12章92条。其中,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对学校在学生事故中的责任做了规定。

《侵权责任法》对学校责任的规定:

第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39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40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

教师培训心得体会15

在丛老师讲解《个体咨询》时提到良好的咨询关系是影响咨询成败的关键因素,所以在咨询中我们应该保持尊重、热情、真诚、共情、积极关注的态度。同理,对于我们教育者来说,在教学中、在与学生交往中应做到尊重学生、接纳学生的不足;当学生遇到问题时,要认真耐心地去倾听,要真诚地和孩子们进行交流沟通;在孩子们遇到挫折时,理解孩子们的情绪,及时关注孩子们,让孩子们充分认识自己、接纳自己,促使其积极主动地学习,从而提高教育教学的整体效益。

总之,心理健康教育是时代的要求,是一个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培训学习让我进一步认识到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尤其是看到同行们高涨的学习热情,我深深地体会到"活到老,学到老"的深刻内涵,我认识到:我要及时充电,不断梳理与反思自我,促使自己不断成长。同时,为了孩子们能够真正健康快乐地成长,我会潜心学习,持续关注心理健康教育问题,提升自身人格魅力,并将所学运用到自己的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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