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协议书

时间:2022-08-03 21:29:37
手术协议书9篇

手术协议书9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书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手术协议书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手术协议书 篇1

1,发生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等)可能;

2,肿瘤侵犯范围大,术中分离时可能损伤重要血管,神经,肌腱或肌肉而导致术后感觉或运动功能障碍,也有可能切除;

3,因肿瘤侵犯或手术中无法保留重要血管、神经,需变更手术方案,改行截指/肢手术;

4,良性骨肿瘤术中取自体骨植骨,术后植骨不愈合或骨坏死吸收可能;

5,恶性骨肿瘤术中截指/肢,术后放化疗可能;

6,作灭活骨固定的内固定物松动、折断,可能加强外固定或改变进路手术固定。

7,手术后有可能发生切口或深部感染,如感染不能控制,需截指/肢;

8,灭活骨断端愈合时间长,不愈合、成角畸形,假关节形成,患指/肢功能恢复不满意;

9,术后患指/肢局部可能肿瘤复发,需再次手术;

10,肿瘤复发或远端转移,再手术机会少,化疗、放疗以缓解症状。

11,恶性骨肿瘤易发生转移,预后差,器官衰竭死亡可能

手术协议书 篇2

人流术是计划生育失败的补救措施之一,由于医疗工作的复杂性,仍可能发生某些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和难以预料及防范的医疗意外,例如:

1、吸宫不全;

2、子宫穿孔、出血;

3、空吸、漏吸;

4、宫腔感染、继发不孕;

5、人工流产综合症;

6、羊水栓塞、气体栓塞;

7、宫内及宫外同时妊娠,吸除宫内妊娠,未能发现宫外妊娠;

8、术后宫腔粘连、宫颈粘连等;

9、其他意外。

对上述情况,病人及家属表示理解,并同意手术,请签字为证。

受术者姓名: 病人或家属(请注明关系):

手术医师:

年 月 日

手术协议书 篇3

科别:_____________

床号:_____________

住院号: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

入院日期:_________

手术日期:_________

术前诊断:手术必要性。

拟施手术:_________。

麻醉方式:_________。

术中及术后可能发生以下并发症,特向家属说明。

1、麻醉意外。

2、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并发症。

(1)术中出血,严重者休克乃至死亡。

(2)误伤病变部位周围脏器(实、空腔脏器)。

(3)术中发现异常情况,如病变为肿瘤,大血管及周围脏器损伤,腹内粘连严重需要中转开腹。

3、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1)戳孔感染。

(2)术后腹腔内出血,必要时输血或二次手术。

(3)胆漏、肠瘘等。

(4)粘连性肠梗塞。

4、术中术后诱发隐匿性疾病。

5、其他。

以上并发症均可在术中、术后发生,重者危及生命,甚至死亡,如出现上述并发症,望患者及家属予以谅解,协助治疗。如同意手术,请签字,立此为据。

家属签名及与病人关系:_______ 意见:___________

病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意见:____________

医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术协议书 篇4

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住址:

手术名称: 日期:

(一)由于各人审美观的不同,医师虽尽了最大努力,仍会不能满足各自的要求,也可能出现不理想及并发症,有时需要再次手术修整,患者应理解与认可。

(二)患者受术部位的肿胀恢复期,轻者1-3个月,重者半年以上。同样,受术部位的瘢痕的增生与恢复也需要3个月或半年以上。在此期间手术效果无可比性。

(三)精神异常、瘢痕体质等患者不宜手术,隐瞒病史而由此出现异常,术者概不负责。

(四)美容手术中应用的硅橡胶等组织代用品可能会出现排异反应,该情况医师与患者难以预测,是患者本人体质差异所致,与手术无关,患者应及时就医,不能以此无故纠缠。

(五)美容手术前后必须照像存档,医师有权做手术交流及资料刊用。

(六)该项手术的特殊说明:(写明该手术可能发生的一切并发症)

(七)上述诸项条款及该手术的特殊说明,患者本人(包括家属)已仔细研究,其危险、及意外并发症已详知并认可,经慎重考虑,自愿接受该项手术并承担一定风险。

患者或家属签字: 医生签字:

手术协议书 篇5

甲方:韩国韩式技术代表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双方共同开展韩国韩式六维提升瘦脸术,韩式隆鼻术,韩式双眼皮,韩式眼袋术,韩式下颌术,韩式富贵脸,韩式美眉术,韩式苹果肌。

二、甲方为技术操作实施方,乙方为技术推广开发方。

三、甲方负责对客户手术的操作并保证疗效及手术安全。

四、乙方负责技术的推广开发及宣传,并确保客户质量及收取费用。

五、甲方提供有资质的`专业团队及医护人员并保证客户要求效果正常,在术后口头医嘱出具书面形式的医嘱及注意事项。

六、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客户资源并满足双方约定的市场客户要求。

七、开展项目的收费标准经双方议定如下:

1.韩式六维提升瘦脸术全面部按六个部位划分,(颈部、下颌、两颊、苹果肌、两聂、鱼尾纹、额头部);

2.针对每部位基础收费10万元,全面部60万元;

3.美容院长打板案例每部位3万元,全面部5万元。

4.如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后在不低于8万元每部位,仍可按双方50%利润分配;

5.如客户对标准收费达不成协议,低于8万元,以每0.5万元为一个单位,乙方自动下调5%的利润分配。低于每部位6万元,甲方有权利选择放弃手术。

八、其他韩式手术技术合作收费标准:

1.韩式苹果肌10万元; 2.韩式下颌术10万元; 3.韩式富贵脸10万元;

4.韩式隆鼻术8万元; 5.韩式双眼皮3万元; 6.韩式眼袋术3万元;

7.韩式美眉术3万元。

九、其他韩式技术合作利润分配达到标准受费双方按50%的利润分配,如经双方同意在按标准收费的基础上八折优惠操作手术,也可按各50%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如低于八折收费标准乙方利润自动下调5%如收费标准低于标准收费的6.5折,甲方有权力放弃手术。

十、其他费用的承担及分配:

1.甲方自行安排专家团队到达乙方要求的指定地点及交通费用;

2.乙方负责甲方到达后的各项安排(食宿加返程的交通费用)

十一、收费方式

1. 客户确定手术后,乙方应向客户收取标准收费的50%至30%的手术预约金;

2. 收取预约定金后,如客户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手术约定,收取的预约定金可作为甲方或乙方因操作项目所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以票据票证为据),余下可返还给客户。

十二、结算方式:手术操作结束后,乙方在甲方离开前,将甲方应得利润及时结算支付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并保持相应追诉欠款的权力。

十三、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对双方合作的项目及条款预予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

十四、如双方执行合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其达成的条款为本合同的补充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未果涉及诉讼,可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生效。

甲 方:韩国韩式技术代表方 乙 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手术协议书 篇6

1、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药物过敏性休克。

2、术中需要取其他部位静脉移植或发现术中血管损伤广泛,无条件再植。

3、术中可能需要将指骨缩短,必要时可能作关节融合。

4、术后发生血管危象,需再次手术探查。

5、术后手指坏死,需要二期手术切除。

6、术后伤口感染。

7、术后肌腱粘连,手指运动功能恢复不良。

8、术后神经恢复差,手指感觉功能恢复不良。

9、术后手指外观差。

10、术后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

11、止血带及尿管并发症出现。

12、其他难以预测的不良意外情况发生。

手术协议书 篇7

1,术中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药物过敏性休克;

2,术中解剖分离时损伤足部相应血管神经等

3,术中根据具体情况,更改手术方式

4,术中发现足部血管解剖变异,需要静脉移植桥接

5.术后发生血管危象,需再次手术探查;

6.术后再造指体坏死,需要二期手术切除

7.术后伤口感染、化脓,伤口不愈合或延迟愈合;

8.术后再造指体并发骨髓炎;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骨质疏松或骨吸收坏死;

9.术后神经恢复差,再造手指感觉功能恢复不良;

10.术后肌腱粘连,再造手指运动功能恢复不良;

11.术后再造指外观差,需要多次整形

12,足部供区伤口感染、化脓,伤口不愈合或延迟愈合,植皮坏死

13,足部供区感觉过敏,疼痛,影响行走稳定性

14,足部供区足趾移植后,影响美观

手术协议书 篇8

1、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药物过敏性休克。

2、术中可能需要将指骨缩短,必要时可能作关节融合。

3、术后发生血管危象,需再次手术探查。

4、术后手坏死,需要二期手术切除。

5、术后伤口感染。

6、术后肌腱粘连,手指运动功能恢复不良。

7、神经损伤,术后恢复差,手指感觉功能恢复不良。

8、止血带及尿管并发症出现。

9、其他难以预测的不良意外情况发生。

手术协议书 篇9

1. 骨折无法一次性复位,需要再次手法复位、甚至需要手术治疗可能。

2. 首次复位效果不佳,但是因为骨折处肿胀严重无法立刻行再次复位,需要等待肿胀消退后再复位。

3. 骨折无法解剖复位,但是已经达到功能复位,为了避免加重损伤减少并发症而无需再次复位。

4. 手法复位过程中或术后肿胀、血肿压迫、疤痕结缔组织增生,大量骨痂形成造成神经损伤导致损伤部位以下该神经支配区的感觉和功能障碍。

5. 手法复位过程中或术后肿胀、血肿压迫造成血管损伤即使修复后仍有肢体缺血坏死可能。

6. 骨折部临近关节功能障碍,甚至无法恢复可能。

7. 骨折延迟愈合,畸形愈合,甚至不愈合可能。仍需手术进一步治疗。

8. 虽然已经达到理想复位,但是在固定过程中骨折有再次发生移位的可能。需要再次复位或者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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