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规章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验室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验室规章制度11、凡做有毒、有恶臭气体的实验,要采取措施,不让气体大量外溢,尽量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使用剧毒物质或长时间大量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药物时,要戴防护用具。
2、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室内。不许将实验室内的烧杯用来饮水,实验完毕,用冷水和肥皂仔细把手洗干净。
3、小心使用酒精灯、喷灯。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4、任何化学试剂都不能入口。有毒、有腐蚀性的药品要防止触及皮肤、衣服。
5、使用电器要谨防触电,勿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6、加热或倾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事故。
7、嗅闻气体应采用“招气入鼻”方法。
8、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将酸慢慢注入水中。
9、不能用手直接取用化学品,如手上有伤口,一定要包扎好以后,才能进行实验。
10、实验室的上下管道、电源、消防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以便随时启用。
实验室规章制度21、非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未经许可,谢绝入内。
2、进出实验室需要严格登记。如有不符合实验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不予进入 。
3、使用人员需参加专门的实验室使用规范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获准进入进行实验。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实验室或使用相关设备。
4、实验人员应爱护实验室各类仪器,按照规则使用并保持设备清洁。实验中的昂贵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关。精密仪器需经专门培训方能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改变设备仪器的预设参数。设备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5、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吃东西、带小孩。
6、 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等级制度。发现故障者,有义务立即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7、不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等不得私自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外人做实验。
8、实验室钥匙持有人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9、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诸如去别的公司作分析),应取得周总同意后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10、人存放于冰箱内的培养液要注明姓名、配置日期,不得随便使用他人的培养液和翻看其他实验者的细胞,以免交叉污染。
实验室规章制度3一、科学实验室(包括仪器室、准备室)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科学实验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五、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录。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六、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七、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八、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开关。
实验室规章制度41、未经实验教师允许,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
2、进入实验室要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嬉笑,不乱动仪器和其它设施,在指定实验台进行实验,爱护仪器,节约用品。
3、实验开始前,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并按照实验要求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有缺损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实验过程中,按照规定的实验内容进行实验,遵守操作规程。
4、 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实验室中的废纸等垃圾必须放在指定容器中。
5、 爱护实验室的一切公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物,若损坏了仪器药品,必须及时报告教师,说明原因,并按照实验室规定酌情赔偿。
6、严格遵守实验操作安全规则,腐蚀性药品、有毒药品要小心使用。
7、实验完毕后按要求把实验物品分类放到指定位置,把器皿洗刷干净后放回原处,关闭电源,经老师检查验收后,得到批准方可离开实验室。
8、根据实验记录,认真填写实验报告。
上述规则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给予校纪处理
实验室规章制度5一、化学实验员(1人)
1、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资料不健全,执行不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2、药品库的药品要按要求存放,不能泄漏。因存放不当出现安全事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3、按教学要求做好演示或学生实验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和药品的可靠性,保证实验顺利进行。因工作不当师生在实验中出现安全事故,不及时上交通知单、工作手册、实验室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50%。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等财产不按要求建账,账物不相符,保管混乱,有损坏或丢失又不及时上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5、实验后不能及时清洗试管等器材,实验室的卫生情况较差,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二、物理实验员(1人)
1、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资料不健全,执行不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2、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等财产不按要求建账,账物不相符,保管混乱,有损坏或丢失又不及时上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3、按教学要求做好演示或学生实验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和药品的可靠性,保证实验顺利进行。因工作不当师生在实验中出现安全事故(触电、扎伤、砸伤等),不及时上交通知单、工作手册、实验室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扣发实 ……此处隐藏12761个字……。并要根据使用情况,加以补充。
第二十一条 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维修
(一)实验室和音、体、美、劳动技术、图书等设备和材料是学校的重要财产,必须分别登记入帐。
(二)实验教师要根据仪器的性能、特点,分类存放在专用的仪器柜、架内,分别做好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霉、防冻、防火、防爆、防毒工作,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性能。
(三) 巨毒化学药品必须用专用的具有防火、防盗性能的地窖或柜、箱保存,并加双锁。学校要指定有责任心强,有经验的化学教师和实验教师共同保管,使用时应经主管教导主任批准,须有二人以上同时开锁领取,并监督使用。实验结束后,应妥善处理废料,并将剩余的药品送回原处收存。学校要建立巨毒化学药品使用登记(包括 名称、数量、使用地点、实验名称、批准人签字、领用人签字、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剩余药品数量等),严格履行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四)学校的实验仪器和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每学期至少3次)、及时维修,精密仪器的维修须经分管教导主任批准方可进行,实验教师应认真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五)实验室要完善各种制度、规则以及精密仪器操作规程等,确保设备的科学管理和维修。
(六)实验仪器说明书必须分类保管,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七)出借仪器必须严格手续,并及时追回。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领用仪器设备。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主管教导主任批准后,具详细注明仪器品名、件数、归还日期的借条,由实验教师支出,并按时索回。
(八)仪器设备发生损坏和丢失或其他事故,应及时追查原因,及时追回,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必要时给予处分和赔偿。
第二十二条 仪器设备的帐务处理
(一)学校建立校产财务帐,教学仪器和设备应正确、全面、及时记录。教学仪器和设备的增减必须经学校会计的签证,严格监督检查和合理使用。
(二)购买的教学仪器,应根据原始凭证由实验教师或各类管理员进行验收登记,登入教学仪器明细帐和教学仪器总帐,并在单据上签章转给会计登载固定资产帐和分类帐。学校会计和实验教师及各类管理员应控制本单位相应的教学仪器和设备。
(三)学校会计和实验教师要每学期对帐,做到帐物相符。
(四)每学期末,学校要对教学仪器和设备进行一次财物核对,核对结束应由实验教师写出书面材料,对报损的仪器办理报批手续,待批示后方能调整帐面数字。
五、实验教师的职责和待遇
第二十三条 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实验教师队伍的素质,对搞好中小学的实验教学具有重要作用,学校领导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
第二十四条 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实验教师(学历中师以上),2-3名兼职实验教师;初中至少配备3名专职实验教师(学历专科以上),3-4名兼职实验教师并选派有经验的教师或实验教师兼任实验教师的负责人。积极推行学校教师轮流到实验室任专职或兼职实验教师,以此提高教师的实验水平和加强实验室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实验教师的职责:
(一)协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和指导学生分组实验,积极帮助课外科技小组活动。
(二)参加实验研究活动,及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仪器,共同研究使用方法。
(三)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检修,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四)与学科教研组研究制订仪器设备的需要计划,并负责仪器、药品等的验收、保管、维护工作。
(五)实验教师转岗或调离工作,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教导处、总务处派人监交。
第二十六条 鼓励提倡教师或实验教师自制和改进创新实验。这是一项创造性劳动,对提高教师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很大帮助。
第二十七条 实验教师是教师队伍的组成部分,属于教学人员编制,负责有关学科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他们享受教师待遇,有教师资格的职称随课任教师一起评定。
第二十八条 实验教师等人员的劳保待遇:
(一)化学实验室应配备公用防护眼镜一付,防酸手套一付,胶鞋一双。
(二)各科实验教师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每两年更新一次,毛巾、肥皂等每学期更新一次。
(三)化学教师和实验教师经常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应享有保健津贴,标准参照国家财务部、国家劳动总局批准的《中国科学院保健津贴试行办法》执行。
(四)对不胜任实验教师工作的现有实验人员,学校令其进行培训提高,对基础太差,虽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现有实验人员和责任心较差的现有实验人员,要调整他们的工作。
六、领导体制和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中小学实验教学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的体制。学校要有一名主持教学的校长分管,一名教导主任分管,相应成立实验教学领导小组、研究小组等,统一规划领导学校的实验教学工作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中学实验室应设实验室负责人一名,主要负责实验室管理建设;实验教学的组织和调度,受教导处领导。
第三十一条 实验室和学科教研组是并列的教学单位,只是分工不同、各有侧重,应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实验教师是学科教研组的成员,应积极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
实验室规章制度15为切实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进入实验室上课的老师及同学必须先学习并遵守此实验室规章制度。
二、进入本实验室的老师和学生在做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对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骤,实验老师提醒同学注意,以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三、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特别细心,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切不可用湿润的手去接触启电闸和电器开关。
四、在实验室内不得高声喧嚷,不得随便串走,不准搬弄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五、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如遇火警,应根据起火的原因进行针对性灭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六、在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人员及时处理。
七、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实验老师的安排和指导。如违犯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人身伤害者应自负责任,造成实验仪器设备损坏需按学校有关仪器设备损坏赔偿规定进行处理。
八、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将仪器设备各部分旋钮恢复到原来位置,拔去电源插头。
九、实验完毕后,清点数量,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并对实验场地进行清理,个人实验区域的卫生由学生本人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值日生负责。经实验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离开实验室前,要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断电,必须将实验室内的电、门、窗等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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