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饰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装饰规章制度11.外电防护
1.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1.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1KV以下1-10KV35KV
最小垂直距离(m)677
1.3 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1.4 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1-36103560110220330500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0.950.950.951.151.351.752.654.5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0.30.30.30.50.71.11.92.75
1.5 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2.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2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未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2.3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2.4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箱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2.5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少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2.6 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3.配电箱、开关箱
3.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3.2 开关箱应由未级分配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3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强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4 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5 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排线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3.6 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3.7 配电箱必须采用铁箱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8 配电处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3.9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4.现场照明
4.1 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4.2 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蕊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4.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4 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纳灯应大于5m。
4.5 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①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
②在潮湿和易燃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4.6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装饰规章制度2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总则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分则
第一章、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
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
会 ……此处隐藏9141个字……料的及时供应。
(四)、大宗材料的采购应当事先签定供销合同,并报集团财务中心存档。
(五)、材料采购人员在购销过程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在材料质量、价格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辞退;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创业就到中青创业网
二、装饰公司市场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二)、着装、谈吐、仪表要得体大方。
(三)、应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要有团队精神,主倡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理念。
(五)、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去开拓市场寻找市场。
(六)、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七)、要以诚待人,与客户要保持良好的关系。
(八)、对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做事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不要把任何个人感情带到工作中。
(九)、应勤奋工作、积极开拓市场,为公司建立一个广泛的网络关系。
(十)、要熟悉市场、人工费、材料费及材料的品种、规格、用途等。
(十一)、对客户要用普通话流利的讲出家庭装修施工过程。
(十二)、尊重客户合理化建议。
(十三)、对有意向的客户要多讲解,多了解客户的需求,直到客户满意。
(十四)、接单后要积极配合设计师做图、预算、施工。
(十五)、做好施工完毕后的保修服务工作。
(十六)、了解合肥所有小区销售居住情况和小区中住户的经济实力。
(十七)、对待客户要热情、真诚,要让客户信赖、满意。
(十八)、极开展市场调研,分析目标市场、把握市场
三、装饰公司设计部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二)、保持工作桌面的整洁,不随处乱扔垃圾。
(三)、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下班以后,需将电源切断,违者扣考评分1分。
(四)、有事外出时,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填写《外出公干登记表》,事后准确注明回公司时间。
(五)、设计人员上门量房时,应理会客户的意图,标注尺寸要明确。施工图需经图纸会审以后方可出图。
(六)、在与客户交谈中,要灵活应变,尊重客户的合理化建议。
(七)、严守公司秘密,严禁私自将公司的文件、技术资料带出,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八)、努力与工程部、客户服务部等部门配合,处理好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
(九)、工作要认真负责,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做到精益求精。
(十)、多与领导、同事沟通,做到热情、真挚、信赖、满意。
装饰规章制度61、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动态,做好市场分析。
3、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竞争对手的各种信息,并认真分析对手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作为自己的运营的参照。
4、制定市场开发方针和计划,并做好各分公司市场开发计划的分解布置落实工作。
5、及时指导各分公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检查各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工作。
6、直接参与各重大的市场开发项目,协调各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工作。
7、及时总结每次业务活动,不断调整,改进业务工作。
8、负责组织业务学习,进行业务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9、引进和创新各种业务理念和业务手段,提升公司的业务层次,建立先进的业务体系,建设优秀的业务团队。
10、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1、每周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市场部会议。
装饰规章制度7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分公司、项目部,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3条成立由总公司质安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员会”,组织领导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公司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分公司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分公司现场负责人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公司质安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制度。各分公司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总公司公司质安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10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11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2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3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上报总公司质安部备案。
第14条分公司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5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电子版本可以到总公司质安部拷贝)。
第16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17条每月定期由总公司质安部负责人和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8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19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20条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